分公司是不存在股东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财产与本公司财产可分割,且不能独立承担债务。分公司以总公司的财产来承担债务,因此也没有股东的概念。
分公司是不存在股东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但是其实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以及自己的财产,分公司是以总公司的财产来承担债务的,所以也就没有股东的一说。按照上述的说法,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也就是说分公司是不能具有股东。
分公司有注册资本吗?
分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的。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但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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