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在设立分公司时,不可能设立股份制分公司,股份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的法人资格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的具体概念是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受公司管辖,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一个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子公司。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指公司在住所外以自己的名义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虽然有“公司”这个词,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采取按业务分类和地域范围在公司内设立分公司的管理模式,进行合理分工。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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