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怀孕妇女方面,哪些情况下不适用死刑。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接受人工流产手术、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因自然流产而死亡时,不适用死刑。而当法院受理时,被告人才刚怀孕并准备接受人工流产时,则适用死刑。
在怀孕妇女方面,只有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死刑:1.在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接受人工流产手术;2.法院受理时,被告人才刚怀孕并准备接受人工流产;3.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因自然流产而死亡。
素 材 中 怀 孕 妇 女 死 刑 适 用 的 例 外 情 况
根据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但如果是故意杀人罪,且具有特定情形,孕妇仍然可能被判处死刑。这些特定情形包括:
1. 孕妇在怀孕期间,与他人共同故意杀人;
2. 孕妇在怀孕期间,为保护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暴力、威胁方法,共同故意杀人;
3. 孕妇在怀孕期间,实施故意杀人犯罪,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孕妇被判处死刑,那么在审判过程中,是否应当考虑其怀孕状态,以及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总体来说,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孕妇的生命权,对于孕妇的死刑适用,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总结:在怀孕妇女方面,只有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接受人工流产手术、怀孕期间因自然流产而死亡或与他人共同故意杀人等特定情形不适用死刑。但如果是故意杀人罪,且具有特定情形,孕妇仍然可能被判处死刑。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孕妇的生命权,对于孕妇的死刑适用,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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