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实质上禁止的是买卖婚姻或者以婚姻为借口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一、结婚一年离婚彩礼怎么要
结婚一年离婚的,符合彩礼退还条件的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彩礼。只要双方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确未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就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院经查证认为男方主张的情况属实的,应该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二、结婚几年离婚不用退彩礼吗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结婚多少年离婚不用退彩礼,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结婚的年限一般和是否退还彩礼,并没有必要的联系。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满足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让女方返还彩礼。具体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返还的数额,需要分情况来定,若是两人为办理结婚证、未共同生活,那么一般就需要全款返还,若是未办理登记,但一起生活过了,就可能只能返还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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