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又闪离能不能主张返还彩礼,可以先确定是否属于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1、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比如结婚后就开始分居生活的,再之后双方又离婚的。
不过,这里需要明确怎样算是共同生活:
(1)双方有共同的住所,比如说双方一起租房子或者买房子住;
(2)夫妻间有正常的生活;
(3)夫妻有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4)夫妻尽到了相互扶助的义务;
(5)夫妻尽到了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2、给付彩礼后,双方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并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是指不超过一年时间,而后双方又迅速离婚的。
因此,闪婚又闪离的,能不能主张返还彩礼,一个是看双方是否有共同生活,第二个是看是否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所以这并不是绝对的。
一、离婚减少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什么?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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