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法院执行了会留案底吗
被法院执行了一般不会留案底,但如果还钱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是属于民事诉讼纠纷案件,既然是民事诉讼案件只要履行完毕是不会留案底的。民事诉讼案件只是会在没有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时,会有征信信息失信的记录,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行为进行强制性的约束和督促,而非是刑事案件留有案底。
被法院执行了一般不会留案底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如果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法院就会立即安排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是什么部门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与方式,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宣判后被告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法院就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行为。
三、法院办理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法院办理强制执行需要的手续是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还要缴纳强制执行的费用,这个也是立案的费用,然后还需要提交当时的判决文书还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后法院,就会进行立案和受理。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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