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因此,私自撕毁封条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一、房子保全和查封是一样的吗
房子保全和查封不一样。
法院查封房屋是不是属于保全措施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查封房屋是属于财产保全的手段之一。
查封指检查对于不合格物品贴上封条,不准许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
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对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轮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其该土地使用权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
办理查封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查封裁定书或预查封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查封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及所查封位置的宗地图;
4、执行人员的执行公务证和本人工作证;
5、查封回执单。
二、封条可以自己撕吗?
撕封条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擅自拆除封条是违法行为,私自揭封条,属于妨碍执法,触犯了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条例,可能会被提起公诉,甚至引为相关判决的加重情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严重点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夫妻共有房屋可以执行吗
夫妻共有房屋可以执行,具体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还款的,房屋可以强制执行清偿债务;
2、如果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房屋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3、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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