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二)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三)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
(四)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五)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一、交通事故人伤医院谁垫钱
交通事故受伤谁垫钱:交通事故人伤医院可以由肇事者或者受害者垫钱,最后经过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来计算赔偿情况。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都需要哪些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一)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门诊病历本;
(四)医院住院病历;
(五)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六)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七)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八)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九)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十)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十一)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十二)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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