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爷爷奶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成为监护人
爷爷奶奶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情况下可以成为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有哪些义务
监护人的义务如下: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等等。
三、监护人可以有几个
监护人最少能够是一人,但也可以是数人。法定的监护人有以下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可以自愿依法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即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n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n(一)祖父母、外祖父母;\n(二)兄、姐;\n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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