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进行遗嘱公证首先是需要到公证处亲自提出公证申请。然后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的证件和材料,例如身份证和遗嘱涉及财产的产权证明;在提交完材料之后要是符合申办要求的。一般都是审查遗嘱的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等;最后审查完资料都没有问题的话公证处就会出具公证书。公证处就会受理;在受理之后公证处会进行审查环节,一般都是审查遗嘱的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等;最后审查完资料都没有问题的话公证处就会出具公证书。
遗嘱公证所需材料
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本人办理。需要的材料有: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遗嘱原件、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还要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除此之外,立遗嘱人还要在公证机构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中要包含申请人基本情况、公证事项、公证书用途、公证文书的名称等等。具体规定可以参考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和十八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第六条规定,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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