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过往行人应予以协助。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协商处理前撤离现场。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1)不得移动现场的任何车辆和物品,并劝阻围观者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和散落物,应覆盖塑料布、篷布、芦苇席等可能的东西。(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3)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撕裂口等,并进行保护。(4)严格防止再次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继续开设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除了及时报警和消防员外,还应采取预防措施。特别注意:燃油着火时,不能用水灭火,要用沙子覆盖灭火,否则容易造成火势扩散。
交通事故现场处罚程序如何进行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2、现场处理。3、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6、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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