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1)有5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市民和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不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注册
注册申办农村合作社流程如下:
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农业等多个部门
1、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9)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2、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费400元上下。
3、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4、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5、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不收费。
6、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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