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归属是由法院裁定的,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进行判决,例如:两周岁以下孩子,法院一般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法院根据男女双方经济情况进行判决;八周岁以上的,男女双方条件相差不大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你这种情况需要双方协议一致即可,即实际抚养在男方,抚养权在女方或双方共有。
离婚后男方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男方不要抚养权法院会判给女方并让男方承担抚养费。如果女方也不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法院会从男女双方中选择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子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如果在离婚案件中,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那么法院一般直接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由男方支付抚养费,女方确实经济困难或有传染病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除外。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诉讼离婚程序中,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如果男方明确不要,则孩子应该由女方直接抚养,而男方的抚养义务并不能免除,其要按月支付抚养费。经过双方协商,也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即使男方没有抚养孩子,其也可以每月探视孩子,无论如何都是要保护孩子的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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