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本解释规定处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其取保候审。
辩护律师在了解案情,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后,如通过专业判断认为适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向侦査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一方面可以使犯罪嫌疑人解除羁押状态,减轻其心理和生理压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申请取保候审之形式阐明自己的理由和依据,有利于避免冤假错案。
五、提出法律意见。
辩护律师在逮捕前可以依法向侦查机关以及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这非常重要,甚至能够影响案件的发展。在侦査机关提请批捕前,律师可以提出法律意见,促进侦査机关作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其取保候审或撤案的决定。在侦査机关提请批捕后,律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让检察院在作出逮捕决定前审慎考虑。一旦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侦査机关必须变更强制措施为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释放犯罪嫌疑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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