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还是无限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本身的财产无法偿还全部债务的,应当由股东用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应当由公司以自身的财产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对公司的财产进行破产清算。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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