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兄弟姐妹具有监护和抚养的职责,不能忽视他们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扶养的义务。因此,只要精神病人的兄弟姐妹有监护能力、抚养能力的,在父母死亡后就不可以不管精神病人,必须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
精神病人的兄弟姐妹具有监护和抚养的职责,不能忽视他们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扶养的义务。所以只要精神病人的兄弟姐妹有监护能力、抚养能力的,在父母死亡后就不可以不管精神病人,必须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
精 神 病 人 兄 弟 姐 妹 有 监 护 和 抚 养 能 力 时 , 不 能 忽 视 他 们 的 需 要
精神病人兄弟姐妹有监护和抚养能力时,不能忽视他们的需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可以担任监护人。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从事可能损害被监护人财产或者人身安全的活动。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使其具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并防止被监护人实施危害他人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当精神病人兄弟姐妹有监护和抚养能力时,监护人也应当尊重他们的需要,不能忽视他们的权益。
精神病人的兄弟姐妹具有监护和抚养的职责,不能忽视他们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扶养的义务。因此,只要精神病人的兄弟姐妹有监护能力、抚养能力的,在父母死亡后就不可以不管精神病人,必须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同时,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可以担任监护人,负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从事可能损害被监护人财产或者人身安全的活动,对其进行管理和教育,使其具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并防止被监护人实施危害他人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当精神病人兄弟姐妹有监护和抚养能力时,监护人也应当尊重他们的需要,不能忽视他们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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