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相应处罚,责令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对工人的补偿没有规定。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缴,并自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约金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劳动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障计算公式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社会保障缴费数额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很多人一直认为,社保缴费基数是一个固定值,其实不然。除了国家政策外,还有一些原因是由于职工自身的原因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不断变化。
社保缴费的计算公式是,职工的社会保险费通常按“社保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的公式计算(不同地区有差异,少数险种按定额收费等)。
缴费基数的核定规则是:根据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截取上下限(一般按当地社会平均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进行核定。具体确定办法如下:
(1)职工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00%时,以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为支付基数;
(2)职工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收入时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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