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划分协议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时间:2023-09-17 14:20:10 3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离婚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经民政部门予以备案,方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同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其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内容应当合法,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该协议中相应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离婚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经民政部门予以备案,方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同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其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内容应当合法,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该协议中相应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离 婚 协 议 中 财 产 分 割 条 款 的 有 效 性 如 何 判 断 ?

针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的反悔,根据《解释(二)》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要求,且在离婚协议中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状况,却不提出分割要求的,应视为其默认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要求。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财产存在,而导致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请求,引起遗漏分割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财产如公司股权的存在开始起算。因此,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遇到反悔情况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经民政部门予以备案,方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了离婚协议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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