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卖儿童买家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在涉及到拐卖儿童的诉讼案件中,若买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有可能获得批准申请保释等候审判:
首先,不存在明显的社会危险性。即买方所实施的行动并不直接威胁到社会的公共安全或秩序;
其次,患有严重疾病。买方面临着身体状况的严重问题,无法承受拘留所的生活环境;
再次,怀孕或哺乳期间的女性。鉴于此类人群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获得保释;
最后,案件情节较为轻微或缺乏充分证据。例如,犯罪事实较轻,或者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实其犯罪行为。
此外,如果买方能够主动向警方自首,并且积极配合司法机构进行调查工作,也有可能获得保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拐卖儿童买方如何定罪
1.构成本罪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若存在多次拐骗儿童之行为,或者在拐骗过程中涉及到奴役、虐待被拐骗者以及对被拐骗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等恶劣情节时,或因其行为致使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心神不宁,甚至因忧郁成疾或引发更严重后果,根据法律均应予以严厉惩处,以示公正和警示作用;
3.如果拐骗儿童只是用于作为人质,意图通过此方式向其家长或法定代理人索取财物,则应依照绑架罪加以定罪量刑。
此外,如果原始的拐骗行为直接导致儿童受到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想象竞合犯罪。例如:行为人一方面以收养为名窃取幼儿或是进行拐骗,另一方面又将其出卖,这时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可按照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此种情况被称为“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及拐骗儿童,然后转手贩卖”)。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状况下其实涉案人员其实是实施了两个相对独立且分别侵害两种不同法律权益的违法行为,应该被定性为数罪并发而已。因此,当今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主张:在拐骗儿童之后,行为人产生了出售或勒索的企图,进而实现了出卖儿童或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对儿童进行实际控制并勒索钱财的,可以视作是拐卖儿童罪和绑架罪两罪并处。需要明白的是,拐骗儿童罪所保护的法益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而非监护权,所以,父母或监护人有可能构成此罪的共同被告人。“拐骗”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欺骗和引诱,即采用迷失儿童或强行带走他们的手法都能构成这一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涉及到拐卖儿童犯罪的诉讼案件中,如果购买方能够达到以下特定的标准和要求,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法律的保释待遇:
(1)没有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
(2)患有严重疾病、身体上不适宜在拘留所这样的环境中进行拘禁等待审理;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或者是(4)案件性质较为轻微,证据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除此之外,如果购买方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也有可能得到保释的机会。这些列出来的条件和门槛无疑是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同时也是出于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考量。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