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出口贸易不断受到欧盟等WTO成员反倾销措施的威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欧盟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为标准来认定其是否构成倾销。因此出口企业在进行反倾销应诉时,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证明自己具有市场经济地位。
【关键词】反倾销、应诉、欧盟、市场经济地位
【写作年份】2003年
【正文】
近年来,我国产品频频在国外遭受反倾销调查,严重威胁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同时导致国际市场逐渐狭小,使得我国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加剧,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我国出口欧盟的产品频频遭到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调查,很多原本在欧洲市场畅销的产品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打击。可以说,国际市场上的反倾销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的非关税壁垒。
本文试图结合近年来中国产品遭受欧盟、美国反倾销调查的相关案例,从法律角度分析我国相关出口产业频繁遭受以欧盟为首的WTO成员国反倾销措施损害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为我国出口企业加强对外反倾销应诉工作,完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出谋划策。
一、中国出口产品受到外国反倾销调查的基本情况
1、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
统计显示,自1979年欧共体对中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以来,截止到2002年10月,中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已达501起,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或地区达33个,涉及中国五矿化工、轻纺、土畜、机电、医保等4000余种出口产品,累计影响我出口的金额约160亿美元。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注1)
另据WTO反倾销委员会统计,1987年到1997年间,各成员国提起反倾销调查案2196起,共有1034起裁定倾销成立,裁定率47%。这其中,针对中国产品的调查有247起,占总数的11.25%;158起裁定倾销成立,占总量的15.3%,裁定率高达64%。”(注2)
频繁的国际反倾销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削弱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变相增加了中国的投资风险。日益严重的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已经不再是进口国维护公平竞争原则、保护国内弱势工业的正当手段,它们已经逐渐演变成进口国限制进口、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2、在对中国产品进行的反倾销调查中以欧盟为最甚
据外经贸部统计,欧盟是对中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WTO成员,截至2002年底已高达94起,约占中国遭受外国反倾销调查案总数的1/3。(注3)通过下页图表也许更能形象的反映这一问题(表1)。(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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