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禁止一方探望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就直接抚养方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直接抚养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判决后,直接抚养方仍不执行判决的,探视权人可根据生效判决,请求法院对对方进行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即法院不能强制子女与探视权人见面。
一、孩子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孩子的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二、拒绝支付赡养费怎么办?
不直接抚养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就其行为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要求其按时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不直接抚养方仍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直接抚养方还可以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对不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执行。
三、探视权可否强制执行?
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离婚后,直接抚养方不让不直接抚养方看孩子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就其行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直接抚养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来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但是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即法院不能强迫子女跟探视权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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