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以前是化工厂,小区能购买。纠结能否购买的根源在于,担忧以前是化工厂,现在是小区,可能存在一定的污染隐患。虽然拆迁以前是化工厂,但能进行房屋建造,说明环境污染情况已得到治理,能够达到建造房屋住人的标准。国家发放相关许可证时,会进行实地勘察,实地勘察不过关,不会发放相关许可证。能够被建成小区且五证齐全,该小区就可以进行售卖,购房者可以综合考虑是否要购买。
小区车位只有使用权能买吗
1、一般情况下,小区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买卖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建议租用。如果是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私人车位,并且拥有相应的产权的,是可以买卖的,此时的买卖就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全文7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