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之间的显著差异在于借贷关系及其基于借贷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法律框架,而债权债务关系则根植于诸如合同订立、侵权行为等各类民事行为所构成的法律因素之中。

换言之,债权债务关系的涵盖范围较借贷关系更为广泛。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中的借款利率可选择适当地超出国家法定基准利率,但其设定的最高标准不应超越同类型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一法律红线。
《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