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投靠配偶落户政策有哪些情形
南京市投靠落户有三种方式:市内移入、市外迁入、迁往农村地区。
市内移入是指本市公民户口移入本市城镇地区的户口登记。
市外迁入是指市外公民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地区的户口登记。
迁往农村地区是指公民将户口迁移至本市农村地区的户口登记。
二、南京投靠配偶落户受理条件
市内移入: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可以申请投靠迁移。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市外迁移:投靠配偶,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配偶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迁往农村地区:投靠配偶,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配偶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南京投靠配偶落户办理材料
(一)市内移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2、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二)市外迁移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三)迁往农村地区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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