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本报以《质疑证据休庭开棺验尸》为题,报道了死者家属认为警方捏造尸检报告内容,宁陕县公安局法医被关禁闭一事,引起安康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法医吴某严重违规,市局已责令宁陕县公安局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处理。
对死者家属质疑警方捏造尸检报告内容一事,一直参与调查的安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陈军说,此事发生后,市局领导非常重视,抽调技术人员到宁陕进行开棺验尸。他表示,法医吴某的确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对尸体进行开检验,而是按照死者的X光片作出的鉴定。开棺验尸对死者头部的鉴定结果与死亡鉴定报告内容基本一致。
安康市公安局局长表示,尽管两次鉴定结果一致,但法医吴某把根本没有做的检验内容,堂而皇之写进鉴定报告,对命案鉴定来说,这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秦康健说,对法医吴某和案件主办民警叶某,宁陕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到底是违规了,还是犯罪了,要看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同时,市局将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刑侦技术座谈会,就刑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焦和平说,鉴定结论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证据形式,直接影响到案件定罪和量刑。因此法律对鉴定结论的形成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从本案来看,如果鉴定人员将实际鉴定中没有做的检验写进鉴定报告,那就严重地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鉴定程序。法律规定,故意做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此案死亡鉴定的鉴定人员存在故意行为,存在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情节,那就可能构成妨害司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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