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是否违反程序
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认定,如果鉴定人不需要出庭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出庭的。鉴定人在诉讼中的职能是陈述客观事实,鉴定意见是一种证据。鉴定人出庭是对鉴定意见进行解释说明,不属于当事人辩论的内容。鉴定人没有当庭作证但已就双方当事人的异议出具了书面回复意见,质证程序已经完成。
二、法院不让鉴定人出庭做出判决怎么办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其次,如果法院已经做出判决,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法官严重违反审判程序
法官程序违法属于审判阶段程序性违法,一般的处理意见是发回重审,法官在法院内部接受处罚法官在审判阶段出现程序性违法行为,既是对自己工作的玩忽职守,又是对他人诉讼权利的漠视,法官所拥有的审判权是用来维护正义的,惩处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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