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办理结婚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一、复婚带什么材料
复婚需要带的材料有:内地居民需要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结婚需要哪些证明
结婚需要以下证明:
1、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三、第二次结婚一定要带离婚证吗?
第二次结婚原则上需要带离婚证。
法律上规定,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持身份证和户口簿,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若离过婚的,还应当带上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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