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南省检察院开展的五进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积极转变预防理念,创新预防措施,拓宽预防渠道,与区国税局、卫生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无职务犯罪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扩大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在创建示范单位过程中,淇滨区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协作制度,以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联系协作。
一是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筹办联席会议事务,每半年初召开一次例会,由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轮流主持。
二是案件移送与协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或收到举报国家工作人员涉及刑法第八章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和刑法第九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线索,经审核认为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区检察院。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或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违纪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中,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三是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交流本部门与预防职务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其他材料;及时通报有关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的有效做法及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积极探索技术预防办法,逐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协作调研与咨询制度。根据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的工作需要,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共同研究和解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某一行业或行政执法中的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及有关法律政策问题共同开展专题调研,为有关行业或单位实施有效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五是预防宣传与教育制度。及时宣传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做法及成效,形成良好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采取共同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和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法制观念的教育。
(原标题:推进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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