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分析,在签证过程中尤其是要坚持以下八个原则:
(1)用量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预算审批部门进行工程量计算方便为原则。凡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2)实事求是的原则。首先未经核实不能盲目签证,内容要与实际相符。若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投资控制,凡是费用超过万元以上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施工单位应与现场监理人员以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4)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
(5)及时处理原则。因建设工程周期性长,待到工程结算时间太长,避免只靠回忆来进行签证,应该在变更发生之际及时处理。
(6)检查重复原则。现场签证内容是否与合同内容重复,避免无效签证的发生。
(7)计费方式原则。计费方式参照主合同计费方式,没有的协商处理当或仲裁。
(8)坚持有据原则。以证据为准、真实合法,做到有事实依据支持,例如采取现场拍照留底等方式。
总而言之,现场签证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贯穿于建设工程各阶段,整个签证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到签证控制是关键,创造适宜的条件,合理确定管理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切实从具体工作做起,规范现场签证,做到事前控制、事后及时处理,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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