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在项目施工中是不可避免的环节,不仅对工程成本产生直接影响,而且对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三超”隐患,起着制约作用。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几个重要的环节:
(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
(2)凡是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3)现场签证必须有发、承包主体(业主、施工、监理)代表签字,对于签证价格较大或大宗材料单价,必须加盖公章。
(4)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要明确。做什么填什么,要明确使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几何尺寸、细部尺寸、数量,经发、承包主体代表签证核实,价款的结算方式、单价的确定应明确商定,且单价要合理。
(5)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单.要有金额,工完签完”,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以免事过境迁,发生补签和结算困难。
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手的原始资料。
(6)现场签证要一式5份,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避免自行修改,为结算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凭据。
(7)签证各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现场签证应公正合理,实事求是。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8)签证单应编号归档,在送审时,统一由送审单位加盖“送审资料”章,以证明此签证单由送审单位提交给审核单位,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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