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以下4个方式,第一个方式,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就是本人所书写的遗嘱,由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本人签名摁手印,写上年月日。
第二个方式,就是代书遗嘱。本人身体不便无法写字,或不会写字,那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别人来代写。但必须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予以见证才可以。
第三个方式,是公证遗嘱。公正遗嘱就目前来讲,效力是最高的。立遗嘱人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当然需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
第四个方式,是口头遗嘱。这个方式条件要求比较严格,在情况紧急下才可以使用,在紧急情况消失之后要另行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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