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昨日(24日)给本报房地产热线打来电话,称最近买房在合同上遇到困惑。
他在莲塘看中了一套二手房,谈好业主实收165万元,其他费用由王先生承担。为了减少缴税,业主和中介要求过户合同上写92万元。而在正式的阳合同之外,再签一份阴合同,写明成交价为165万元。
王先生对此拿不定主意。如果不同意房产证上写92万元,他将要多交一笔不小的税。但是如果同意了以92万元过户,他又担心会有什么风险或者后遗症。
这就是市场上目前流行的阴阳合同现象。阳合同,用于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时使用,是给房地产权登记和税务部门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少缴税费。另一份阴合同里签订的则是实际成交价格,由双方各自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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