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应承担连带责任吗
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应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违法分包有哪几种情形
违法分包有的情形有:
1.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行为
三、工程分包合法需满足哪些条件
工程分包合法需满足的条件有: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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