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时间:2023-07-24 09:04:03 2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要征收。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高温津贴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

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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