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的关系无法解除。不可能通过法律女与血缘父母的关系是不可能的。法律没有规定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断绝关系。根据我国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有两种: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因死亡而消灭的。所谓消灭,是指权利义务的法律终止。因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是因为血亲而存在的,除非一方死亡,否则不能人为解除。即使父母离婚后无法消除与子女的关系,自然血亲父母子女的关系也无法通过法律手段人为解除,更无法通过报纸声明或双方协议消除。对无血亲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依法解除。因此,没有声明断绝父母和孩子的关系
父子关系怎么证明
父子关系证明方法如下:
1、通过户口本来证明父子关系;
2、如果户口不在一起,那么当事人可以前往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在核实后依法出具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一、申请开具父子关系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
4、若不是当事人亲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以下情况,需要在上户口前做父子关系认证:
1、无出生证的;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的;
3、未婚生育,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
4、弃儿回家上户;
5、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综上所述,父子关系通过户口本来证明父子关系,如果户口不在一起,那么当事人可以前往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在核实后依法出具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开具父子关系证明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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