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一、抚养费能否以物折抵
抚养费一般是用货币进行给付的,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以物作为抚养费给付,但如果对方失踪或者没有经济收入的,可以以物折抵。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养费应该这么支付: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先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抚养费的支付,包括数额和支付时间,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经济上暂时有困难的,对方同意分期支付抚养费的分期支付,不能分期的,可以减少或者暂停孩子抚养费的支付;仍无力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离婚案件中抚养费应如何支付及怎样判?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应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抚养费应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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