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
国家依法实行宏观调控,采用的手段主要有:
(1)法律手段,指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主要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进行调节经济,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2)
经济手段,
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措施。主要方法有二:一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整;二是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等,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是一种间接手段,但是是主要手段。
(3)行政手段,指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如利用工商、商检、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产与流通,有直接性、权威性、无偿性和速效性等特点。
进行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
我国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社会主义的宏观调控是科学的宏观调控。在尊重市场调节的前提下进行,弥补了市场调节的不足,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所决定。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
《反垄断法》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全文5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