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是如下的: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与联系
1.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
(1)职位不同。
(2)产生方式不同。
①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只要出资认购股票就可以称为公司的股东。
②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股东通过股东会选举或推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权利代理机构。
③执行董事是董事会内部推举出至少一名成员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2.董事会与股东会的联系
(1)董事是由股东会推荐选出董事组成董事会,而董事又包含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是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董事。
(2)董事类似于人大代表,是股东在董事会中的权利代表。一般情况下,不同的董事总是代表特定的股东的利益,忠实地为特定的股东服务,并不完全具有独立的主张(独立董事除外),这点类似于不同的议员代表不同的党派。
三、董事会成员必须是股东吗
董事会成员不一定必须是股东。规定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产生,职工董事为召开职工大会后选举出来的。董事会中的董事是企业管理人员,懂得经营管理之道。而股东只是出钱开公司,把经营管理权交给董事会。股东可以是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国家等非自然人;而董事必须是自然人,而且得符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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