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的条件有: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等;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一、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有哪些
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同时,根据规定,房屋赠与必须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双方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照定缴纳相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房屋产权转让登记为准。
二、房产赠与法新规定
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房产赠与过户新规是当事人将房屋赠与给他人,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三、赠与过户需要哪些条件
赠与过户需要的条件是:
(一)赠与人是房屋所有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的房屋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房产纠纷;
(三)赠与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
(四)具备书面的赠与合同与赠与公证书;
(五)相关税费已缴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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