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产生个人债务。
一方所欠债务,只要是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家庭需要的,就属于一方的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了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所获得的收益,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出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首先是需要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的话,人民法院肯定是不会做出过多的干涉的,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也是需要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按基本平均分割原则来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全文6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