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诉讼终结的前提条件以及撤诉和再次起诉的相关规定。在立案后、开庭前,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或获得法院准许,撤诉后案件将进入裁判文书阶段并公开。若案件再次起诉,则需再次申请查封,不存在续封问题。
诉讼终结的前提是,在立案后、开庭前,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或获得法院准许。撤诉的话,法院会出裁定书,这也属于裁判文书,需要上网公开的。案件撤诉后再次起诉,第一次起诉时的查封在撤诉时已经解除,所以,再次起诉后必须再次申请查封,不存在续封的问题。
【 裁 判 文 书 】 原 告 自 愿 撤 诉 , 法 院 裁 定 书 上 网 公 开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该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或者部分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若原告自愿撤诉,法院裁定书上网公开,这体现了法院对原告的尊重和依法审理的态度。但同时,这也意味着法院对被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所质疑,可能影响被告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在具体行政案件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原告的意愿,但同时也要依法审理,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诉讼终结的前提是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或获得法院准许。撤诉后再次起诉需要再次申请查封,不存在续封的问题。法院对原告的尊重和依法审理的态度体现在裁定书上网公开上,但也可能影响被告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在具体行政案件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原告的意愿,同时也要依法审理,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没有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对回避、自认、举证证明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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