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中写了是贷款出来借的钱还有效吗
倘若经双方商议应将此笔借款视为贷款性质处理,那么理所当然地应该将借条更改为货款字样以示明晰,在这样特殊的情形之下,这样做是具有效力的。借条作为明确表示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亲自撰写并签署盖章,以此证明债务人已经承担了借条上所列明金额的债务责任。借条,顾名思义,即是在向他人借取个人或公共财物时,向对方开具的一份书面凭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条。当所借之款物归还之后,出具借条之人便可收回借条,此时借条便失去其效力或者被撕毁。借条本质上是一种凭证性的文书,主要应用于日常生活及商业管理等领域。从法律层面来看,借条是明确表达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亲自撰写并签字盖章,用以证明债务人已经负有了借条上所列明金额的债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借条中违约金一般为多少
关于违约金具体额度的问题,在法律领域并未设定明确的固定比例。在此方面的规定主要取决于借款双方的协商和达成的协议内容。
然而,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相关精神,违约金应建立在实际损失的事实基础之上,同时需要考虑到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潜在的经济效益等综合性因素。由此,该条款赋予了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进行适度调整的权力。若发现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司法机关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若公允观点将借款界定为贷款性质,则需将借条修正为货物买卖合同以明确其性质。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此类操作具备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借条作为债务的象征,由债务人亲自书写并签署确认,从而确认其愿意承担借条中所记载的债务金额。借条是借贷双方用以记录借款事实及还款约定的书面凭证,在借款事项完成之后,借条即失去其法律效力。作为日常生活以及商业活动中的重要凭证,从法律角度来看,借条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必须亲自签字确认自己的负债责任。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