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 动 者 如 何 申 请 经 济 补 偿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劳动者申请经济补偿,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劳动者的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给予劳动者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倍的工资,并按每违法行为给付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劳动者要想申请经济补偿,必须先确认用人单位是否违法,是否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如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依法申请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可以申请经济补偿。但需先确认用人单位是否违法,是否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如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依法申请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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