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拆迁补偿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复议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以上不受理房地产诉讼,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以上不受理。二是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应注意什么?1检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必须与法人签订拆迁协议,否则签订合同将面临因主体不明确、主体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能力而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等组织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拆迁一完成,就撤了,找不到,更谈不上将来的履约问题。
2。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他们对如何约定合同的细节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给以后的履行过程带来麻烦。拆迁协议中较为重要和明确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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