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在外地进行起诉离婚。我国的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既可以在户籍地申请,也可以在常住的居住地办理。在起诉前,起诉方需要在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另一方的经常居住证明,才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一、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在我国夫妻一方向外地起诉离婚流程:
1、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
2、需要立案前到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然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在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等待法官的开庭通知。
二、离婚证外地可以补吗
离婚证不可以在外地补办。当事人遗失、销毁离婚证的,只能持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件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驻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原登记机关确认其有婚姻登记记录后依法出具《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加盖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公章就可以补办,如对方离开户籍地满一年,开具居住证明后可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另外,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补办离婚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三、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的,无法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那么起诉方只需要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以下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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