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工亡)待遇)
行政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号);
3、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作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74号)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已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了伤残等级(或认定为工亡),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
2、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工伤档案的1-4级工伤人员(含老工伤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
办理程序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工亡认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3、1-4级工伤人员(含老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所需资料
1、《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确认表》;
3、《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6、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涉及第三方责任赔偿),工亡人员还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土葬区证明并由当地政府机构派出所签章)原件。
承办部门
市医保局工伤生育处
联系电话
87706915
办理地点
市政府第四办公区三楼4区
投诉电话
87706733
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
二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二个工作日
备注
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点击下载)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