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租房者来讲,定金和押金的支付,都是属于开支的部分,能不能要回以及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钱款损失是租房者关心的重点。
一、定金和押金的含义?
1.租房定金的含义
所谓定金,就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交定金,一定要想清楚是否一定要租这套房子,交完定金以后后悔了,那定金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2.租房押金的含义
押金在法律上称为“租赁保证金”,主要用于抵冲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应支付多少,应当按照租期长短、装修程度、家俱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来确定。对于出租人而言,押金数额越高,保障性能越强。“押×付×”是租赁市场中对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称,比如付押一付三,即指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押金数额为一个月的租金。
二、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慎重支付定金。
如果交定金,一定要想清楚是否一定要租这套房子,交完定金以后反悔,那定金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当然,对于租客来讲,如果确实有某些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租房,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能和解那么便可以要回定金或者部分定金,将损失降到最低。
2.把约定写在合同上。
支付租金,作为承租人主要的义务,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此种违约责任常见的形式为:每逾期一日加收一定比例滞纳金,且如果超过一定的合理期限(比如30天),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既有利于保护出租人的租金收益,又能给承租人合理的宽限期。。但许多人会把押金误解成定金,严格来讲,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只有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时,押金才具有定金的担保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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