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护士执业注册
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序号198;
2、《护士管理办法第6、20条
申报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者
申报材料:
1、《护士注册申请表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即《医疗机构外聘卫生技术人员审核表1份;
5、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6、变更注册的,需提交《护士变更注册表;
7、已经在外省注册的,需提交发证机关注销证明。
办理程序:
1、审批中心窗口受理;
2、窗口负责人审查;
3、注册或上报省厅;
4、发证。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市区惠民路光明桥东首)
联系电话:889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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