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工伤认定后,向我市省级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提出工伤康复申请。
一、提出工伤康复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无锡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医学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其中住院期间病历资料要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
二、我市省级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名称及地址:
1、无锡同仁(国际)康复医院,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8号;
2、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无锡手外科医院),地址:无锡市梁溪路999号(小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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