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范围内,根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应量、土地用途等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需求、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面积划分是综合计算征地补偿的标准。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由三项组成:①土地补偿费、②安置补助费、③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如下:
①前三年耕地平均产值的6-10倍;
②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偿费标准为前三年耕地平均产值的6-10倍三年;
③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前三年耕地平均产值的30倍。